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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滨河景观带劳务项目招标公告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滨河景观带劳务项目 2.招标人:佛山市新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3.招标内容:占地面积约80万平方米的滨河景观带绿化养护与环境卫生保洁。 4.招标控制价:
注:1)投标报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上表序号1、2项)以单价形式分别对上述2个工种进行报价,第二部分(上表序号3、4项)对日常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进行单价报价,每项单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所对应项的控制价,投标报价总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具体需求详见本招标公告。 2)投标人必须对其所投项目中的所有产品和服务进行完整投标,不得缺漏,并报出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导致无效投标。 5.岗位要求:
备注:劳务人员每月休息4天。 6.服务期限:自2021年8月1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止。若外部因素、本项目管理方式有变致使招标人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招标人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本项目,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与赔偿,且费用按实结算。 7.绿化养护要求与质量标准: 《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DB44/T269-2005)》 《佛山市优绿化管理养护标准》 《顺德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养护技术规范》 《绿化服务月度考核评分表》 8.考核管理 1.招标人将不定期对中标人劳务人员的工作按照上述质量要求进行抽查,抽查采用扣减式评分,评分采用100分制,评分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月检不作扣减;全月评分结果不合格的,每差一分扣当月度服务费的0.5%;一个合同期内累计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评分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项目。 2.具体考核标准由招标人相关项目组自行制定(详见本项目合同附件),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遵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标注★条款为必须提供资料的条款。 三.投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 7 月21 日10 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吉祥道10号北门佛山市新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递交投标资料,联系电话:0757-29836621。 3.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给招标代理进行核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递交的须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如没有提供以上资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当面递交密封文件。 5.招标代理联系方式:冯先生 0757-22660481。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包含的内容详见“附件1:投标文件索引表”。 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文字部份使用word,证件证书等扫描图像文件插入在word中。投标文件电子版电子光盘(带外光盘封套,须在光盘外注明投标单位及项目名称)放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密封后按时送交招标人。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企事业法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是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 4.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正副本分开分别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正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盖公章。 五.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规定的内容,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进行报价。 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人现有的资料(包括招标文件等)、合作期限、款项支付、投标人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市场因素、投标人自身综合实力等情况进行谨慎投标和报价。不接受投标单位对于上述情况以及招标控制价的异议。 3.报价中必须包含:投标人管理、服务等全部工作人员的工资、各类补贴、加班费、国家规定必须的社会保险、商业意外险、餐费、培训费、工作服费用、福利费、离职经济补偿、经济赔偿等人员成本费用、驻场服务涉及费用(装备费用)、耗材及软硬件设备的投入费用、后勤及管理费用、风险费用及完成合同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相关税费、规费以及企业利润等。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致预期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 4.投标人一旦中标,不能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如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须接受招标人的处罚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列入佛山市新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单位的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其投标活动,并将相关情况抄送佛山市新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上级公司及主管部门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广东明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3000.00 元整。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已经包含在投标人投标报价成本内,但不单列。 六.评标办法 1.开标环节 (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全体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4)招标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唱标。 (5)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本项目招标失败。 (6)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7)招标单位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2.评标、定标环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价法定标 2.1 评标环节 (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招标代理机构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③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本项目将视为招标失败。 (2)招标代理机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进行定标环节。 (3)澄清与补充说明(如有)。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者有误的内容、文字作澄清、说明或补正。 2.2定标环节 (1)采用综合评价法定标。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以价格低者优先;综合评分相等、报价相等时,则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2)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注:①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上述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以该项“满分值”或“分值”为上限,“0”分为下限。如投标人未能按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获取相应分值。 ②评审得分(投标报价除外)=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报价得分按统一公式计算得分。 ③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并推荐排序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可能低于企业成本,评委会将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认定投标单位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竞价,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没有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4)当出现投标报价中文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金额为准;若出现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 (5)招标人在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确认。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等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6)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七.项目合同价计算方式及项目进度款支付 1.项目合同价计算方式: (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的承包方式,即按各个工种岗位的劳务人员月度服务费及加班费含税固定单价承包,按实结算。 (2)本项目合同总价(中标价)仅作为本项目的暂定合同价。 (3)本项目结算价款根据中标人投标文件所列单价、月度考核评分情况及招标人书面确认的实际人员数量、实际服务时间计算费用。结算价最终以招标人审定为准。日常劳务人员服务费用按照月含税单价进行结算,临时劳务人员服务费用按照月含税单价算出的日含税单价进行结算。 2.支付方式: (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的承包方式,按实结算。结算时根据考核情况、月固定单价、经招标人书面确认的中标人实际服务人员数量及服务时长计算,最终结算价以招标人审核为准。劳务人员的服务费用(月工资和加班费总和)由中标人发放。 (2)中标人的服务费用(月工资和加班费总和)计算周期为一个自然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不足一个自然月的按实际服务时间进行计算。中标人于完成每月服务并经招标人书面确认验收合格后,下月服务费用(月工资和加班费总和)计算周期开始之日起5日内递交上月应支付实际服务费金额(月工资和加班费总和)的书面材料(月度考核评分表等)、服务费(月工资和加班费总和)支付申请至招标人申请支付上月的实际服务费用(月工资和加班费总和)。 (3)每次付款前,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支付申请等相关请款资料,经招标人书面确认且相关手续办理完善后,招标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度的结算价款。 (4)招标人以转帐或支票方式支付服务费用给中标人。 (5)收款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出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拒付而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没有及时提供发票,招标人的支付时间可以顺延。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范本由招标人提供。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1.投标文件索引表 2.合同范本 3. 《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4. 《佛山市优绿化管理养护标准》 5. 《顺德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养护技术规范》 6. 《绿化服务月度考核评分表》
招标人:佛山市新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明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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